修理基金是购房者依照购房款的2%-5.2%的份额向售房单位缴交的费用,用于修理和更新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备和设备。修理基金的收取份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任部分确认,详细规范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任部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认。
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子、处理产权过户时,依照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规范交纳修理基金至物业地点市房地产主管部分指定的商业银行。收取份额在各地区之间有必定的差异,主张购房者到当地站或房管局站进行详细查询。
修理基金只要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备做修理、更新时才能用。详细费用分摊份额由业主依照投票权确认。修理资金搁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规模外,制止挪作他用。
房子共用设备专用基金是用于物业共用的部分,包含设备的更新和改造等项目。专用基金实施钱跟着房子走的准则,房子转让时,账号中的余额也会随之搬运给新产权所有人。
修理资金由房管局代为办理,请求进程较为杂乱。购房者需要向房管局供给相关资料,如购房合同、产权证等,经批阅后才可以获得修理资金。
购房者应了解当地的修理基金收取份额和详细规范,恪守运用规则,保证修理基金的合理运用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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